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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兒假

    育兒假有幾天? 

  自2020年5月1日起,福建已經(jīng)正式實施“共同育兒假”,夫妻雙方每年各有10天假期陪伴孩子。

  《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》第十四條 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,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。

  申請條件 

  育兒假是用人單位給予有娃夫妻的假期,只要符合以下2個條件都可以申請:

  1.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夫妻;

  2.子女0-3周歲期間適用。

來源: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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