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索 引 號:qz06136-1810-2024-00008
    • 備注/文號:晉應急規(guī)〔2024〕1號
    • 發(fā)布機構:晉江市應急管理局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3-01
    晉江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(2024年版)的通知
    時間:2024-03-04 16:45

    局機關各科室、下屬單位:

      現將《晉江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(2024年版)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
      晉江市應急管理局

      2024年3月1日

    晉江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(2024年版)

      導   言

      為規(guī)范我局正確適用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和部門規(guī)章,合法、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,做到依法行政、公正執(zhí)法,我局參照《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(2022年版)》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涉及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條款進行細化梳理,進一步明確行政處罰裁量,并匯編成冊。

      本基準適用于局機關、下屬事業(yè)單位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經濟處罰時,根據立法目的和行政處罰的原則,在法律、法規(guī)和部門規(guī)章規(guī)定的經濟處罰的幅度內,綜合考量違法的事實、性質、手段、后果、情節(jié)和改正措施等因素,正確、適當地確定經濟罰款的幅度的選擇。

      本基準中涉及以上一年年收入為基準的罰款,年收入難以確定的,根據《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(guī)定(試行)》第四條第二款確定。

      依照《立法技術規(guī)范(試行)(一)》的規(guī)定,本基準中“以上、以下、以內”均含本數,“不滿、超過”均不含本數。涉及生產安全一般事故、較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特別重大事故的劃分標準時,根據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(guī)定,所稱的“以上”包括本數、“以下”不包括本數。

      本基準遵循以下裁量規(guī)則:

      一、裁量原則。應急管理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,應當堅持以下原則:

     ?。ㄒ唬┬惺剐姓幜P自由裁量權,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、過罰相當的原則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,依法維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確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。

     ?。ǘ┬惺剐姓幜P自由裁量權,應當以事實為依據、以法律為準繩,全面分析違法行為的主體、客體、主觀方面、客觀方面等因素,綜合裁量,合理確定應否給予行政處罰或者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種類、幅度。給予行政處罰的種類、幅度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、認知態(tài)度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。

     ?。ㄈν活愡`法主體實施的性質相同、情節(jié)相近或者相似、危害后果基本相當的違法行為,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,適用的法律依據、處罰種類應當基本一致,處罰幅度應當基本相當。

      (四)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,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。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(guī)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,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
      應急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時,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。

      二、不予處罰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處罰,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,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。

     ?。ㄒ唬┎粷M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;

     ?。ǘ┚癫∪嗽诓荒鼙嬲J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;

     ?。ㄈ┻`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;

      (四)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(fā)現的,不再給予行政處罰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二年期間期限從違法行為發(fā)生之日起計算,違法行為有連續(xù)或者繼續(xù)狀態(tài)的,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。

     ?。ㄎ澹┊斒氯擞凶C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,不予行政處罰;

     ?。┓煞ㄒ?guī)規(guī)章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    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處罰。

      三、從輕處罰。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依法從輕處罰:

      (一)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實施違法行為的;

     ?。ǘ┲鲃酉蛘邷p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;

     ?。ㄈ┦芩嗣{迫實施違法行為的;

     ?。ㄋ模┡浜蠄?zhí)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,有立功表現的;

     ?。ㄎ澹┲鲃油栋?,向執(zhí)法機關如實交代自己的違法行為的;

     ?。┚哂蟹伞⑿姓ㄒ?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從輕處罰情形的。

      有從輕處罰情節(jié)的,應當在法定處罰幅度的中檔以下確定行政處罰標準,但不得低于法定處罰幅度的下限。

      本條第一款第(四)項所稱的立功表現,是指當事人有揭發(fā)他人違法行為,并經查證屬實;或者提供查處違法行為的重要線索,并經查證屬實;或者阻止他人實施違法行為;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違法犯罪嫌疑人的行為。

      四、從重處罰。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依法從重處罰:

      (一)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人員安全,經責令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;

     ?。ǘ┮荒陜纫蛲环N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;

      (三)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,其違法行為處于持續(xù)狀態(tài)的;

     ?。ㄋ模┚芙^、阻礙或者以暴力威脅行政執(zhí)法人員的;

     ?。ㄎ澹┰谔幹猛话l(fā)事件期間實施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;

      (六)隱匿、銷毀違法行為證據的;

     ?。ㄆ撸┻`法行為情節(jié)惡劣,造成人身死亡(重傷、急性工業(yè)中毒)或者嚴重社會影響的;

     ?。ò耍┕室鈱嵤┻`法行為的;

     ?。ň牛εe報人、證人打擊報復的;

      (十)未依法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;

      (十一)發(fā)生生產安全事故后逃匿或者瞞報、謊報的;

     ?。ㄊ┚哂蟹伞⑿姓ㄒ?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從重處罰情形的。

      有從重處罰情節(jié)的,應當在法定處罰幅度內選擇較高或者最高幅度確定處罰標準,但不得高于法定處罰幅度上限。

      五、違法所得。當事人有違法所得,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,應當予以沒收。本規(guī)定所稱的違法所得按照以下標準計算:

      (一)生產、加工產品的,以生產、加工的產品及其銷售收入作為違法所得;

     ?。ǘ╀N售商品的,以銷售收入作為違法所得;

      (三)提供安全生產中介、租賃等服務的,以服務收入或者報酬作為違法所得;

      (四)銷售收入無法計算的,按照當地同類同等規(guī)模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平均銷售收入計算;

     ?。ㄎ澹┓帐杖搿蟪隉o法計算的,按照當地同行業(yè)同種服務的平均收入或者報酬計算。

      六、連續(xù)處罰。本規(guī)定內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的生產經營單位,被責令改正且受到罰款處罰,拒不改正的,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自作出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(xù)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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